股票代号是六十点三零五五,公司名称为台华新材,通告序号等于二零二五减七八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认本公告信息没有虚假记录,没有误导性说明,也没有重要缺失,并对其内容的确实性、正确性及全面性负责,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申请了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样向该银行申请了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id_1407593205]这个授权的生效时间是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获得审议批准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那一刻结束。详细情况可以参考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此次为外提供担保,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之内,因此无需再召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配合台华织造(江苏)和台华染整(江苏)的全面运营需求,本公司计划在2024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框架内进行资金调配,该框架针对负债比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关联企业,具体操作如下:将三亿五千万元分配给台华织造(江苏),同时将三亿五千万元拨付给台华染整(江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台华织造(江苏)
(2)被担保人二:台华染整(江苏)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担保方台华织造(江苏)与台华染整(江苏)均非失信被执行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台华织造(江苏)
1、债务人: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确保涵盖主债务本金,涵盖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按租赁合同约定折算成的人民币数额,还包括利息,租赁费用与定制服务费,复生利息,违约代价,赔偿款项,租赁金属的重量差额费,因货币比价变动导致的经济损失,金属价格波动引发的相关损失,以及租赁合同出借方依据主协议规定行使相关权益时产生的交易成本等费用,并计入实现债权所需的各项支出,例如诉讼开支,法律顾问费用等。
担保期限方面:当主要协议是资金借贷协议或贵金属借用协议时,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期限为:自主要协议规定的资金借贷期限或贵金属借用期限结束后的第三十天开始计算,持续三年时间;如果甲方按照主要协议的条款宣布资金借贷或贵金属借用提前结束,那么担保期限将从提前结束的第三十天开始计算,同样持续三年。如果主要合同是银行承兑协议,那么担保期限从甲方对外支付后的下一天开始计算,持续三年时间。如果主要合同是开立担保协议,那么担保期限从甲方履行完担保责任的下一天开始计算,持续三年时间。如果主要合同是信用证开立协议或者合同,那么担保期限从甲方支付信用证款项后的下一天开始计算,持续三年时间。若主合同属于其他融资文件,则担保期限从主合同规定的债权到偿还期限或者提前偿还期限的下一天开始计算,持续三年时间。
(二)台华染整(江苏)
1、债务人: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③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④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⑤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织造(江苏)、台华染整(江苏)的融资需求,有助于这些子公司保持稳定运营,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台华织造(江苏)、台华染整(江苏)具备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目前没有重大或有事项会对其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因此担保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此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必要且合理的安排。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先后在2025年4月9日和2025年5月6日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表决,予以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上限为七亿元人民币,包含等值外币部分。具体而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六千一百八万元,而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则不超过八百二十万元。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时开始,到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结束。这次对外担保行为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之内,因此不需要再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到披露信息时点,企业为附属企业及附属企业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达448,698.11亿元,附属企业为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这两项分别占上市企业2024年核实后的资产净值的88.77%和5.94%。这些担保均无违约记录,希望购买者留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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