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科创板日报》有消息称(记者 王楚凡),当日,也就是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呈现出这样的情况,在1月14日的时候,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容百科技,它披露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可这行为涉嫌误导性陈述。最近已经对容百科技展开立案调查。接下来,会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之上依法去处理,以此切实地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同一天,就是一月十八日,容百科技发布公告表明,公司在一月十八日的时候,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原因是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出现涉嫌误导性陈述等情形,凭借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要对公司进行立案。当下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跟业务均是正常开展的。在立案调查的这段期间,公司会积极去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类工作,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及时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一时间,容百科技发布公告,对其与宁德时代签订的磷酸铁锂长期采购协议,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
容百科技于其最新宣布的公告里表明,先前公告当中引发市场予以关注的“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就是仅限以基于假设而得来的初步估算价值,协议自身并未约定固定总价,最终的销售规模将会随着未来原材料价格跟实际订单数量动态性地确定,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
容百科技披露了具体规划,目的是支撑协议履行,其规划是以收购贵州新仁获取的6万吨年产能作为起点,计划在未来三年投入约87亿元来进行产能扩张,在资金方面,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表示账面货币资金及金融资产达到45.91亿元,并且拥有84.38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从而可提供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容百科技对履约面临的四大风险在中说明了,产能建设因审批、施工诸般因素影响会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长期波动会直接干扰收入,协议载明的305万吨只是采购方长期需求预测,最终订单量看后续分签合同,这存在诸般不确定性,公司第三代、第四代产品未规模化稳定量产,第五代产品还在开发,存在技术开发和量产进度风险。
在公告里其表明,协议当中约定了“最低采购量”,然而最终采购量以及公司需求保障要依据双方后续所订立的年度或者单笔合同来确定,初期总量预测并不构成刚性承诺。就定价而言,只是明确了2026年采用“碳酸锂成本 + 加工费”的公式进行计价,2027年以及往后年份的商务条件,还有第五代以上新产品的价格都需要“另行约定”。此外协议规定,要是有任何一方违约,就得向守约方支付单项或者单次500万元的违约金,公司经过评估觉得该金额对日常经营的影响不算大。
涉及产品交付的技术前提方面,容百科技宣称,借助技术整合成功制备出第三至第五代产品,第三代产品能够全面导入客户,第四代完成了量产开发,第五代开启应用开发,产线启动了试生产。不过其还是表明,三、四代产品未达成规模化稳定量产,五代产品仍在进行开发,后续存有开发以及量产达不到预期的风险。为达成技术目标,公司预估在2026至2028年要投入总共5.2亿元的研发费用。
容百科技,在另一方面,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合同之内幕信息的自查结果情况,以及,针对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反思内容 。
在关于内幕交易防控方面,其于公告里称,经自身检查,从本次协议意向之起始阶段延续到达公司公告揭示之日这段时间,存在2名核查对象,此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的这段时期之内有买入公司股票且最终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于此之中,那家公司的磷酸铁锂业务总经理,在2025年12月这个时间段内,累计进行了股票买卖二千二百九十七十四股这个数量,并且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大约十天的时候,将这些股票全部卖出去;而该公司的法务部总经理呢,是在2026年1月12日进行了股票买入,买入数量为一千股,在第二天又把这一千股卖出去了。容百科技经过核查之后做出说明,磷酸铁锂业务总经理发生的交易,是因为对公司钠电业务看好才进行的,和本次的磷酸铁锂合同没有关联;法务部总经理的交易则被判定为“误操作”。一直到公告进行披露的那个日期,上述这两个人都已经不再持有公司的股票了。该公司宣称,已然针对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展开了登记工作,并且把名单呈递给交易所,以供备查 。
就整体情况而言,在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这两方面,该公司明确晓得并承认,其公告流程存有疏忽遗漏之处。,同时,在公告当中,该公司表明,经过自身仔细查验之后发现,虽然此次协议的商业谈判以及相应的内部审批过程,已然遵照了既有的流程,也就是先由相关的各个部门完成相应评核估量之后,再上报给总裁予以批准,然而,后续所进行的信息披露这个步骤环节,却并未能够将相关制度彻彻底底地贯彻执行下去。公司所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清清楚楚地规定,对于重大临时公告而言,必须得经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查之后,再上报给董事长予以签发才行,可是,此次引发市场多方之人予以关注的合同公告,在还没有经过董事长签发的情形之下,就直接面向外界进行披露了。最终,该公司把这种状况判定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没有达到应有的标准。
容百科技方面承认,对于公告内容本身,其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的表述“不严谨”,该数字仅为估算,未能清晰说明其重大不确定性,二是原公告对于协议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提示“不够充分”,部分用语“不够规范”。同时,该公司在公告中否认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并表示今后将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谨性。
记者注意到,《科创板日报》的,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的“1200亿元合同”被问询了,前者出现了,多次延期回复的情况。
1月13日的晚间时分,容百科技发布公告进行披露,公司和宁德时代签署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从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一直到2031年,预计会合计向后供应大概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在该公告发布后没过多久,上交所于当日也就是1月13日迅速下发问询函,直接指出容百科技当前的磷酸铁锂建成产能和协议供应量差距非常大,要求其详细披露履约能力。协议具体 的约束条款以及潜在风险。
然后,在1月14日的时候,容百科技发布了一则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这则公告表明,在收到《问询函》以后,公司积极地组织管理层以及相关方按照要求一项一项认真地准备答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涉及的一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去落实,所以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5日要继续停牌1日。
在那之后的1月15日,容百科技发布了再次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1月16日继续停牌1日 。
公司股价报37.35元/股,在容百科技停牌之前,其总市值为266.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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