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此刻,我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汇报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及促使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情况之事,恳请予以审议。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中呈现出的渎职侵权犯罪,涵盖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方面的犯罪,还有利用职权去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当中涉及43个不同的罪名。此类犯罪不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威信。自2005年起,检察机关坚定地执行党中央有关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与要求,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接连加大查办以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尽力为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产生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能够科学发展,进而发挥积极作用。截止到今年6月份,总共立案去侦查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数量为31202件,涉及到的人数是38754人,已经完成侦结并且提起公诉的有17943件,涉及人数为23308人,为国家以及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达197.4亿元。其中,立案侦查重大类案件有8387件,特大案件有438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计1396人,其中包含厅局级47人,省部级5人。
(一)开展专项工作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去进行。坚持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里谋划以及推进,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还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检察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展开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着重致力于加强专项查办工作,进而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一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他们负有市场监管职责,却极为严重地失职渎职,这是造成制假售假、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部署,于2005年8月开始,一直到2006年底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于市场经济破坏极大、对国家利益危害极大、此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将其当作查办重点,深入去排查线索,集中力量来攻坚,总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情况,严重到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5841件。
开始启动查办危害能源与资源以及生态环境方面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为强化能源资源节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这项相关举措 ,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进程 ,自2008年4月份起开启查办这种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步骤。总共立案侦查破坏土地、森林、矿产、水电等一系列能源资源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达到4599件。更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遣人员去督办云南省阳宗海特大水污染事件 ,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2.4万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事件等重大且特别严重的渎职犯罪案件。
从2008年5月起,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各级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有关部门,调研了解“三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办案工作。该专项工作以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为重点,立案侦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27件。
二、着重查办民生板块的渎职犯罪案子,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以及执法为民原则,紧跟化解人民群众最为关切、最为直接、最为实际的利益事项,着重去查办出现于安全生产范畴、医疗卫生范畴、征地拆迁范畴、社会保障范畴、企业改制范畴、抢险救灾范畴、就业就学范畴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子,还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子,以及其他发生在群众身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子,以此推动党和国家保障及改善民生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进行查办,或者督办了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受贿,以及滥用职权违规使用社保基金案,还查办督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庾受贿和玩忽职守导致药品市场管理混乱案等重特大渎职犯罪案件。针对一些地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进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重大人员伤亡的 situation,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并且建立了检察机关同步介入事故调查的工作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一共依法介入了7982起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立案侦查了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违规生产等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23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直接介入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广东省深圳市舞王俱乐部火灾等38起特大事故的调查,检察机关从中立案侦查了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4人。
对于司法不公背后藏身的、司法工作人员所犯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坚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的情形下那社会影响格外恶劣,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而检察机关就是坚决据此贯彻党中央针对惩治司法领域之中呈现腐败所提出的要求的措施,坚持把查办司法领域之中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放在重要位置去抓。一是将监督并纠正诉讼里面的违法情形和查办司法工作者职务犯罪相互结合,留意要透过有案子却不立案、存在罪行却不予追究、严重罪行却轻判等状况尤其是冤错案件,深入钻研加以严查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行径。这其中,总共立案侦查了涉嫌渎职犯罪的司法工作者7857个人。二是在处理涉及法律、诉讼的信访这一工作事项里面时加大责任倒查的力度。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60件反映司法不公的重点信访案件展开责任倒查,对于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42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建议相关部门作出处理。三是,针对群众反映极为强烈的刑罚执行里存在的以钱抵刑以及“前门进、后门出”等突出问题,结合推进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还有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私放在押人员等犯罪案件258件。今年2月,“躲猫猫”事件出现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马上派出工作组,去指导当地检察机关,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弄清楚案情,进而对有关人员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今年4月,其又跟公安部联合安排实施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针对社会所关注的“牢头狱霸”等问题展开重点检查,对监管人员严重的失职渎职、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予以严肃的查处。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认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加强对人权之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件以及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案件,1266件涉及2186人。为了确保换届选举活动能够依照法律规定顺利开展下去,从而保障选民以及代表能够自由行使选举权还有被选举权。对于那些运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去破坏选举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涉及69件,涉及111人。着重强化对司法活动当中侵犯人权现象的监督工作,针对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有1062件,有1586人。
(五)将办案与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相结合,切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以及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依法查办案件之际,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细致深入地辨析渎职侵权犯罪的缘由、特性以及规律,朝着发案的单位以及其主管(监管)的部门呈递检察方面的建议,督促其完备规章制度、封堵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踊跃主动地开展行业预防以及系统预防,跟环保、国土、质检等诸多部门一同组织专题调研,针对有着普遍性的问题,去完备预防犯罪的机制以及制度;深度地进入机关单位进行宣讲授课,举办惩治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陈列展览,大范围地展开法制宣传以及警醒教育,引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强化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从根源上预防以及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出现。
二、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检察机关若要履行好宪法以及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就必须着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监督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将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当作推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一)要稳固地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 ,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扎实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扎实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认真地查找执法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认真地解决执法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稳固地树立起正确的执法观。特别要结合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着重强调正确去处理办案的力度跟办案质量之间存在的关系,也就是一方面要切实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大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另一方面又得重视事实,看重证据,坚守程序,从而保证所办理的案件能够经受住检验;还要正确处理打击和保护之间的关系,精准把握改革探索跟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这些方面的界限,依照法律惩治犯罪的人,帮助教育失误的人,全力保护无辜的人,积极支持改革的人;随后要正确去处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在严格依据法律办理案件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重改进办案的方式以及方法,注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使社会和谐稳定,尽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创新并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方面的机制。其一,健全举报工作得以开展的机制。深入切实地推进举报宣传周、针对反渎职侵权所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完善借助网络进行举报、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之类的方式,提升依靠广大群众去发觉罪行违法行为的才干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方位地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开通了全国均适用的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其二,健全线索管理方面形成的机制。案件线索实行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举报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发现和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若干意见》,强化线索查处方面的配合与制约,防止出现有案不办以及压案不查的情况。三是健全侦查办案一体化的机制。针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存在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采取上级检察院交办、提办、参办、督办以及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加强统一指挥以及组织协调。四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制定意见,此意见关乎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是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时加强协调配合的,要充分发挥整体效能,进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 三) 强化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 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增进与行政管理 、 执法执纪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 , 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 、 信息共享 、 线索移送 、 协助调查 、 联手预防等制度规章 , 踊跃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关联 , 尽力构建共同惩治并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局面。最高人民检察院跟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一同制定了有关在行政执法里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跟国家审计署、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查处以及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强化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国务院十六个部委局构建联席会议制度,彼此通报违法犯罪状况,研讨解决工作当中的问题,推动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依法顺利地开展。
(四)推动实施有关渎职侵权检察机构以及队伍构建举动。自 2005 年 5 月份始,地方各级检察院当中的渎职侵权检察机构一致进行名称变更,改称为“反渎职侵权局”。各个地方借由这个时机,把与之有关的工作当中所涉及的机制进行完善,让用于进行办理相关案件事务的人员数量得到充实,对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时针对组织方面所提供的保障予以强化。将着重关注强化相关能力建设作为关键圆心所在,组织举办规模较大的集中式培训活动,大范围地开展诸如业务竞赛、针对已办理案件展开研讨等一系列与岗位锻炼有关的活动,推动渎职侵权检察队伍朝着专业化方向开展构建工作。创建覆盖全国范围还有省级、市级这三个层级的侦查办案方面的人才储备库,对于优秀的业务方面的骨干人员采取统一进行培育、统一实施管理、统一加以运用的方式。今年上半年,借助检察机关视频专线网络,聘请专家学者来讲课,针对18000多名渎职侵权检察干警,全面开展岗位素能全员培训,进而推动了队伍整体素质得以提升,以及法律监督能力获得提高。
三、加强对于自身所开展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及制约,借以保障能够依据法律并且正确去履行渎职侵权检察方面的职责。
增进监督制约之事项,乃是确保公正执法之必然所需啊。各级检察机关,会自觉地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情形下入考量也。并且持续不断地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建设,借此以促进自身得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地进行执法呀。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当作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关键内容,主动去汇报工作状况,认真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与要求。二是内蒙古、安徽、重庆、四川、甘肃、宁夏、新疆、广西、福建等省级检察院,针对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情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项报告。三是高度重视并依法办理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所关注的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的情况。消极抵触人大开展的各类相关检查,被动阻止人大代表前往视察,虚伪对待批评,表面应付整改。
对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案件,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对疑似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亦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严格落实人民接收群众监督和有关方面制约的制度,诚恳进行此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进公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有关司法解释、重大工作部署事项以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以此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律师法,留意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的权利。要主动地接受来自人民法院的制约,对于那些被判决为无罪的案件,要严肃地进行深入思索,对其中缘由展开认真细致的剖析,从中查找自身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全力以赴地去提升执法的水准以及办案的质量。
(三)持续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其一,要加强内部分工以及制约,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所开展的工作,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予以承办,其二,需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避免在讯问期间出现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状况,其三,要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在2005年实施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制度。今年9月开始施行这样一项制度,即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要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四是注重加强执法活动专项检查。针对一些检察机关存在的受利益驱动而来的办案现象,以及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等等之类的问题,为此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即对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展开专项检查,同时还要对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五是健全并且落实执法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拟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出台办案安全责任追究规定,严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决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奋力达成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四)大力去推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其一呢,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司法实践需求,适时地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予以修订,尽力减低执法随意性 ,其二呢,抓住易于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对办案程序加以细化,明确执法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完善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性,规范扣押冻结款物行为等规定。三是健全办案考评机制,修订了考评工作办法,该办法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对促进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2008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比2005年上升2.6个百分点,有罪判决率比2005年上升1.3个百分点,撤案率比2005年下降1.1个百分点,不起诉率比2005年下降2.6个百分点。
四、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就近年来而言,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然而,跟党中央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较,存在着可观的距离,依旧是检察工作里相对薄弱的部分,并且存在一些值得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其一,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力度不够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并不充分,一些检察机关对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认识欠缺,重视程度不足,致使工作难以打开局面。部分存在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怀有畏难情绪,担心影响部门之间的关系、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缺少依法办案、攻克艰难的勇气,不敢去办案,致使有的案件没能受到依法查处。其二,渎职侵权检察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且不完备。于宣传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强化案件线索的管理、增添查办案件的合力等层面,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以完善。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力量极为匮乏。其三,反渎职侵权的能力还不相适应。一些检察人员,其业务素质偏低,侦查水平也偏低,对于新形势下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把握不准,对于其规律也把握不准,对相关行业的知识学习研究不够,对相关领域的知识学习研究也不够,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不强,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不强,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不强,排除阻力干扰的能力也不强,有的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其四,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些检察人员,其政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素质也不高,公正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为民的意识也淡薄,有的执法不规范,有的执法不公正,有的执法不文明,甚至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况,存在以案谋私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这些问题啊,会给予高度的重视,会切实地去采取对应的措施,会认认真真地去加以解决。
检察机关在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时,同样面临着一些实际存在的困难,其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存在发现困难、取证困难、处理困难以及阻力较大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至今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其一,社会公众当中,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于渎职侵权犯罪所具有的危害性认识并不充分。其二,鉴于这类犯罪是在执行职务这个过程当中发生的,其所涉及的环节数量较多,责任也相对更为分散,所以容易被忽视、被容忍以及被谅解,经由公众举报所得来的案件线索数量较少。某些地区以及部分部门的领导觉得,只要没有谋取私利、没有克扣钱财,就不应该按照犯罪来论处,存在一些向法外疏通言辞、进行偏袒庇护,人为地去设置阻碍的情况。还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机制,在一些地方以及部门并没有真正地得以落实。有的执法过程不公开透明,导致检察机关很难从中察觉到以及调查出渎职侵权犯罪线索。有的对于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不转交给检察机关,常常拿党纪政纪的处理去替代刑事追究。再者,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的问题显著,很难发挥出惩治以及警示的作用。另外,相关立法还不够完善。刑法对于渎职犯罪当中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的规定,不是足够明确,这便致使在司法实践期间,执法处于不统一的状态,而且认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有的一些危害较为严重的渎职犯罪,其法定刑是偏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给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是不充足的,这对一些案件的及时且有效的查处,造成了影响。面对这样些状况,检察机关积极去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支持,做得还不够,提高社会认知度、改善执法环境的办法,也不多,对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了制约。
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当前,在我国所处的阶段里,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渎职侵权犯罪呈现出的情形是,仍呈发案较多、危害较大的态势。全国范围内的检察机关,需要认真去学习,进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针对检察工作给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深入地去贯彻,然后落实科学发展观。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要求,还有人民群众产生的新期待。需要全面地加强,并且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最终为促进依法行政以及公正司法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提高思想认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之同时增进自觉性,深切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铭记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敢于办理案件、秉持公正办理案件、依据法律办理案件的信心与勇气,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置于更为突出的位置,创新思维路径,强化相关举措,着力去解决所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水准。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同时加大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重点查办危害公平发展、损害民生利益、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特别要突出查办那些破坏政府投资安全、扰动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以及存在于食品卫生,这个是一个民生领域,还要涵盖医疗医药这一民生领域,安全生产这一民生领域,社会保障这一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全力切实地依照党中央所作出的决策部署予以落实,踊跃主动地投身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门治理工作当中,严格严肃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监管缺乏力度、行政存在不作为情况以及乱作为而致使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展开查处。加大对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以此使司法队伍得以纯净,推进促进司法公正。认真仔细地总结归纳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积累而来的经验,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拓宽宣传教育领域,积极推进预防制度的建设构建,切实增强预防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效。
(三)促使改革创新得以推进,进而让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获得进一步完善。切实依照中央针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所作出的部署来认真落实,尝试构建针对司法活动里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推动促使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得以完善。健全鼓励群众进行实名举报的制度,完善有关举报的办理、督察以及反馈机制。推进侦查办案机制的建设工作,强化地市级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针对有罪却被判定无罪、重罪被轻判等这类案件的抗诉力度。持续增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的构建,着重强化针对自身办案全程方面的管理以及监督。完善办案工作考评机制,秉持力度、质量、效率以及效果实现有机整合,进而进一步塑造正确的执法导向。
着重抓好队伍建立工作,提升整体素养以及反渎职侵权的能力,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之际,同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以此推动检察人员确立正确的执法思路以及执法理念,深度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引领检察人员强化主动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能力,加强人才队伍构建,大力培育侦查专家与办案能手。着重强化职业道德方面的建设,以及纪律作风方面的建设,切实去仔细处理群众不满意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尽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坚定,在业务上精通,有着优良作风,执法公正的渎职侵权检察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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