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申请人相关要求
(1)您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您的个人信息。 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的专业一致。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二)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2》)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2024年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使用自己的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并以“姓名+应聘职位名称”的格式命名(报考南京江宁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njjnyyrsc@163.com。报考的报考人员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请发送至jneyrsk1@126.com)。 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交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被接受。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各阶段证书(本科以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并提供就任以来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来源、核心期刊等) ,请提供相关证明)以及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的第二类职位为高级卫生技术人才职位。 没有注册费和考试费,也没有考试比例。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报名仅限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办理登记时,必须使用登记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检验方法及实施方法
(一)一类职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一两种方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方式及分数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1》。 笔试和面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笔试、面试计划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相关规定,列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的岗位(见岗位信息表1)详情),如成功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应聘者面试成绩为总分分数。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材料、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请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按通知中规定时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迟到者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未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资格审查
笔试及格分数为笔试成绩的60%。 笔试合格者中,按照该职位实际招收人数的相应比例(与考试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已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以及其他排名较高的应聘者,请在结果公布后公开联系方式,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更换。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上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 考生须按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 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 证书及获奖证书; 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申请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2023届毕业生岗位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
审核通过者将进行面试。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查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声明。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试中心参加面试。 未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不设竞争的岗位,面试中每项测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及格分数占考试总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的60%; 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各次测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及格分数占考试总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的50%。 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应聘者。
(二)二类岗位
第二类岗位为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评价方式。
1.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资格预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携带应聘材料到应聘单位报到点(具体见《岗位信息表2》)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审查后,退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查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声明。
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将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2》)。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公开,并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2、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结果将当场告知申请人。 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及格分数为60分。
体检、检查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 第一类职位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面试合格候选人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组织考试; 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补考。
2. 第二类职位
综合考核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1:1确定体检考生人数。 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综合评价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者。
(二)体检及检验要求
用人单位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检查组织单位应当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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