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8:30至1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16日8:30至1月20日17: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16日8:30至1月21日17:00
(4)初审异议处理:2024年1月16日8:30至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汇总扫描合并制作成一个PDF(一页一张文件,图片需为清晰原件照,图片大小适宜),以“岗位序号+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发送报名材料至dt85253998@163.com。
(2)线下:东台市人民医院门诊8楼党委办公室
凡报名者需加入QQ群,群号为:649387345,实名备注姓名+岗位,审核通过后入群,报名成功名单在QQ群中公布。
3、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515-68836866,0515-85253898
联系人:梅海燕、刘丽娟
现场咨询地址:东台市康复西路2号(东台市人民医院门诊8楼党委办公室)。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②填写《东台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本人手写签名。
③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报考8号岗位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⑥招聘岗位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上述材料线上报名均需提供原件PDF彩色扫描件,线下报名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4年1月22日通过QQ群649387345中管理员发布的微信收款码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在QQ群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址。
(6)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领取笔试和面试通知书,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四、招聘方法
1、笔试、面试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确定聘用对象。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高低或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学历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其他相关体检要求。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时,方法同上。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录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合同期间,享受本单位合同制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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