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求职者本人携带求职简历等相关资料到国药同煤总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地址:山西大同云冈区恒安新区和瑞街5999号门诊楼四楼国药同煤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2、线上报名:应聘者将求职简历等相关资料通过邮箱发送至
gytmrlzybzp@163.com进行初审。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29日。
4、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
1、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等。
3、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后应实时查看本人邮箱,初审通过后,国药同煤总医院人事科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接到通知的应聘者,需根据面试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
(三)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国药同煤总医院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四)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国药同煤总医院企业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2、医学博士享受医院特殊学历津贴5000元/月,医学硕士享受特殊学历津贴1000元/月。
3、符合大同市高端人才引进相关标准的应聘人员,可享受《大同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激励十六条措施》政策待遇。
4、医院在科研立项、科研论文、课题研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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