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9.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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