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是六百八十八点五一二,公司名称为慧智微,公告编号为二零二五零三零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确认本公告所涉信息无任何不实记录、不具误导性的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并依法对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到本通告发布之时,GZPA Holding Limited(简称“GZPA”)持有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股份为15,190,039股,其占比为3.25%。这些股份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售股票并实现上市之前所持有的部分,并且在2024年5月16日已经完成了解除锁定的程序,目前可以正常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最近收到了股东GZPA提交的《有关股东减持方案的说明函》,由于个人用款需求,GZPA打算采用集中交易和大宗转让两种途径卖出公司股票,总共减持的股份数量不会超过四百六十六万八千四百三十五股,减持的股份比例不会超过公司全部股份的1%,减持行为将在本通告发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的九十天内完成。
减持的价位要参照减持当时的市场行情来决定,假如在减持方案执行过程中公司出现了派发红利、用资本公积金增发股份、增发新股这类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会依照相关法规对预备减持的股份数量和占比进行修正。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若公司股票在未公开期间暂停交易,实际减持的启动时刻将依据停牌的时长进行推迟。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股东先前是否就股份占比、拥有的股份数目、持有时间长短、卖出股份的方法、卖出的股份数量、卖出股份的价钱等作出过保证 √有 没有
依据《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科创板挂牌的募股说明书》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科创板挂牌公告书》,GZPA的相关保证内容具体为:
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始算起,十二个月之内,不得出售或者让其他人代理处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让公司把这部分股份买回来。
完成锁定期,或者锁定期延长之后,本单位卖掉公司股份的,保证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还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来操作。本机构处理股票减持事宜时会依照监管机构及交易场所的指引执行信息披露责任,需在行动前五个工作日发布相关通知,同时必须遵循监管单位对减持额度与占比等的规定条款。
若违背之前保证要卖掉股票的承诺,这个单位需要把卖股票赚到的钱(如果有的话)全部交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暂时扣下本该给这个单位的分红钱,这个数额要等于违规卖股票赚到的钱,公司还要立刻并且详细地在股东大会和证监会指定的公开媒体上说明没有遵守承诺的原因,这个单位还要为没有遵守承诺的事情向股东和公众道歉。

若企业实施股权分配等举措致使该部门持有的企业股份出现变动,同样须遵循前述条款。
倘若该等股份的封闭期限与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不一致,本公司会依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实施必要变更。
本单位将认真遵守前面所说的保证,万一违背了这些保证,本单位甘愿接受应该有的法律后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该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时未盈利,其大股东、最终控制者、董事、监事及高管计划减持发行前股票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首发前股票的情形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减少股份流通的潜在变数,涉及执行该计划的必要条款,约束性条款,以及各项条款达成或消失的明确状况等
减持期间,相关股东会结合市场状况、股票价位等因素,审慎判断是否执行减持方案,以及具体执行方式,其中涉及减持时段、减持价位、减持份额等存在变数,此减持行动是相关股东依据自身规划自主作出的选择,不会干扰公司治理机制,也不会波及公司持续经营状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此减持安排执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持股人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定执行减持,并且会及时完成信息披露的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4052706号-7
地址: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