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安全企业当前正为国内民众、海外中国公司及单位供应种类更为丰富的安全保障。通过专门小组的考察得知,国内安全企业基本上囊括了安全保障的各类项目。从“进场-驻守-离场”以及“实地-后方”两个维度分析,安全项目大致可以划分成以下六个主要类型:
首先,进行安全分析,安全分析包含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在参与活动前,对活动所在地的安全程度进行评估,另一个环节是提供持续的安全信息。
其次,安全咨询和规划。依据客户要求,给出体系化的安全应对方法,涉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建筑安全方案和工程安全方案。
三是进行安全学习,包括在恶劣条件下的学习,关于安全管理的教育,还有处理紧急情况的知识传授,这些主要提供给即将到海外执行任务的工人。
第四,现场维护,包含多种关联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出行安全、场所设施安全、武装护卫以及融入其中的安保管理,这些服务直接服务于当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五,安全审查,针对大型公司及机构的海外分部与项目,对其全部安全系统的组织运作、规则制定、作业安全、资源调配、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员工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整理。
第六,突发情况下的紧急撤离计划制定,同时进行医疗物资的调配安排。
(三)安保企业安保服务的实施方式
公司安全事务一般由专业安保组织派驻人员或机构自行组建的安保团队负责,两者经常被企业同时采用,在实际运作中,国内的安保公司向海外地区提供安全支持主要有两种途径
境内存在一种用工模式,即派遣本国雇员至海外执行任务,遵循国内劳务调派的相关准则开展运作。派遣单位承担外派人员的日常薪资发放、劳动权益保障及业务指导责任,而接收单位则负责处理外派人员的外勤手续、工作调配、食宿保障等事务。这种合作方式已成为众多公司的普遍选择,现阶段国内多数安全企业主要依靠此途径来满足安保需求。
其次,海外劳动力转包。就是说,国内安全企业到国外中资企业所在国开设机构,在那边为顾客提供安全工作,劳动力转包活动在海外进行。通过这种办法,可以和当地安全机构合作完成海外的人员转包。例如,中国某企业到南非建了家合资企业,就在当地提供安全工作。一些规模宏大的国际安全企业以及少数国内安全机构经常采用此模式来执行安全任务。
(四)安保企业的监管
中国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海外安保事务,2009年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承担保安服务领域的监管职责。现阶段,公安机关尚未制定针对中国海外安保行业的具体监管措施,不过相关的调研工作已启动。2013年,由于境外中资企业在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公安机关组建了专项调研团队,着手进行两项研究课题。接下来,公安机关或许会颁布相关规章,旨在鼓励国内安全公司依照规范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并为我国企业提供建议。然而,实际上由公安机关负责的中国保安协会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海外安全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三、国内主要海外安保公司评估
(一)总排名
为了全面认识国内海外安保领域,本课题组借助调查手段,对主要海外安保组织进行了细致考察。同时,为了准确判断国内海外安保产业的真实状况,本课题组运用专家意见和数量化评估两种途径,对相关海外安保组织实施了评价。研究团队征询了众多业界人士的意见,让他们推荐国外的安保企业,该团队在开展实地考察的同时,也发放了调查问卷,随后针对所推荐的安保公司展开了分析。该企业海外安全事务的营收状况,所能够给予的安全保障种类,当前业务所涉及的国家范围,海外机构的设立状况,安全业务在国外的运营时长,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以及工作人员掌握英语和当地语言的能力占比情况。
国内及在华安保公司综合排名
计算结果表明,G4S表现突出,获得头名,Control Risks 化险咨询公司、北京德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位到第五位。各项评估标准中,G4S都保持领先。国内安保机构与国际同行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这种差距源于国际同行在安保领域的长期实践和经验积累。G4S从事安保行业已有百年历程,Control Risks在1975年便已涉足海外安保领域,国内众多主流安保公司则是在1993年才开始进入该市场。
(二) 分类榜单及说明
1. 各大安保公司提供服务类型
各大安保公司提供服务类型情况
2. 覆盖国家
就覆盖范围而言,G4S和Control Risks的风险管理业务遍及世界各地,G4S能够为全球多数地区(朝鲜除外)提供相关服务,Control Risks自创立四十年来,已在超过一百四十个国家开展业务,其中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深厚的业务基础,在国内市场,各家公司在各个区域也均有布局,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主流安保公司业务覆盖国家
3. 海外分支机构
主流安保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数量
4. 服务企业类型
主流安保公司服务企业类型情况
四、中国海外安保行业的发展道路及政策思考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以及“国际产能合作”的推进,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海外安保领域因此获得了迅猛发展的契机。2015年,中国的对外投资规模达到1200亿美元,累计存量高达1万亿美元,在海外登记注册的中资公司数量超过3万家,这些企业的总资产规模达到了6.4万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派往海外的各类工作人员有102万人,出国留学的人数接近200万,旅居海外的华侨大约在5到600万之间,而当年从内地出发前往国外旅游的人数则达到了1.27亿人次。如此庞大的海外华人群体,既给海外利益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为安保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现阶段,国内海外安保行业的发展还比较初级。通过本次调研就能发现,国内规模最大的相关企业对外公布的营收数字,与海外同行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其业务范畴、经营方式以及服务品质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从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角度分析,当前中国海外安保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四个层面:
首要问题是市场可吸纳的体量不够大。具体来说,虽然近些年国内众多公司选择海外拓展,但它们多数倾向于前往安全状况较好的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而在风险较高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却不多见。接下来,虽然近些年国家相关机构发布了许多强化国外安全防范的措施和指导性意见,不过财政和考核机制并未同步改进,公司对海外投资和运营的财务规划里没有明确的安保开支部分,因此实际使用的资金确实不够。再次,当前的海外安全领域基本上是围绕着“两桶油”这类大型国有企业的海外工程展开竞争的,许多参与“走出去”的中小型民营公司或者个人,因为缺乏可靠的信用担保,难以提供持续的市场服务。最后,现阶段大约六成的“走出去”项目属于工程承包性质,这类海外工程的利润空间本就十分有限,公司基本上没有能力再额外承担高额的安保开支。
第二是企业规模不足。当前急于开拓国际市场的海外安保公司大致分为三类:其一是一些资本实力尚可的国内安保企业,它们渴望涉足海外业务,这类企业往往规模可观,然而业务水准和能力普遍不高,特别是在海外业务方面能力和经验存在明显短板;其二是一些已开展海外安全培训和人员派遣的企业,它们拥有部分海外运作经验,但普遍规模偏小,同时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导致企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一些处理国际事务的保险、中介和咨询公司开始涉足海外风险控制方面,不过它们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知名品牌,目前还只是零散经营。
第三点在于专业技能欠缺。海外安保工作并非仅靠派驻少数护卫人员于入口处值勤即可圆满完成,一旦涉足海外就必须应对当地既陌生又错综复杂的境况。倘若缺乏与当地政府及社区的良好联络,又得不到情报方面的协助,那么在海外开展业务就如同盲目摸索。许多国家法律规定严禁外国人持枪,也不允许外国安保力量的部署,在这种情况下,连最基本的门口站岗工作都难以有效执行。海外安全工作本质上是一个整体性项目,不仅涉及安保人员的现场维护,还必须结合物理防范措施,运用技术手段,注重设施建设,提升专业技能,完善管理体系,收集相关信息等多方面的协同规划,而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整体实力和实际经验,对于当前国内安保企业来说仍然存在明显不足。
第四点表现为国际视野不够开阔。当前中国安保队伍参与海外事务,主要依附于“走出去”的工程,并未达成自主出海的目标。因为缺少必要的语言沟通技巧、情报搜集实力、外交协调本事,已经驻外的安保团队多数只能在外国安保力量构建的防护圈里执行内部安保任务,未能完成真正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工作。众多安全公司将其宗旨确立为“为在海外运营的中国公司提供支持”,这一宗旨直接限制了海外安全领域的市场范围以及跨国合作的程度。
中国海外安保行业的进步必须依托公司自身业务水平的提升和扩展。该行业的发展并非只看派遣保安的数量或赢得国企海外业务合同的多寡,而需确保安保公司的行动、布局和决策都能真正发挥作用。安保公司提供护卫服务,特别是武装护卫,中国的安保公司需要超越营地范围,提供全方位、全环节的服务。经营是安保公司的核心,中国的安保公司不仅能在国内市场站稳脚跟、持续发展,还能参与全球安保行业,开展跨国业务和经营。这家公司的核心优势在于其卓越的综合实力,体现在多个层面,包括人防建设、物资防护、技术防范、工程项目、专业技能、管理体系、情报收集以及信息处理,所有这些方面均达到了国际顶尖水准。
当前,科学合理的公司经营方式能够有效汇集市场要素,促进海外安全产业的进步。G4S这类资本运作模式,借助合资、并购及上市手段,促成百年丹麦福尔克企业与英国Group 4公司、Securicor公司合并,由此诞生全球首屈一指的G4S企业,而该公司的前任CEO尼克·巴尔克斯(Nick Buckles)出身会计领域,显然对资本市场运作极为精通。比如,那家名为“化险咨询”的公司和那个叫做“国际SOS”的组织结成了战略伙伴关系,把安全保障的业务跟保险的业务融合到一块儿,一起想办法处理国外的风险,这也是一个很值得学习和效仿的进步方向。
国家层面推动境外安全产业进步,关键在于维护市场主导权,促进私营安全公司成长。境外安全工作涉及特定情形下武装力量的使用,一旦显现政府或军方色彩,易引发接受国政府关注,牵涉到主权事项。该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部门无法主导境外安全力量的构建。许多美国安全企业主要借助官方订单实现迅速扩张,不过,这种做法对国家层面和公司自身而言,都并非理想的可效仿范例。
其次,政府需要以尊重市场为原则,对安保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安保行业本身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其从业者通常具备特殊技能,容易与掌握公权力的机构产生联系。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不足,若政府实施强制性监管措施,便极易滋生权钱交易行为,从而妨碍行业的正常进步。国内安保产业的当前状况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不过,相关部门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为安保人员在国外的行动提供明确指引和标准。特别是当获得在国外使用武力的资格后,必须制定严格的非战斗性武力运用准则,防止产生类似黑水公司的不良后果。
最终,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需在商业资源、财政支持、专业力量和智慧层面,向国外商业安全公司提供必要帮助。比如,政府部门要清晰界定“迈向国际”公司的风险承担义务,明确其海外安全投入的财务分类,指导企业具体实施海外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同时运用公开竞标方式,将国家风险评估、安全信息通报、海外人员救助、紧急事件应对等政府职能委托给市场机构。政府部门、高校及研究机构需同企业加大联络互动,并深化协作,这对增强中国海外安保公司在人才、智慧及国际资源等方面的实力大有裨益。
总而言之,“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产能合作”的促进下,中国海外安保的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显现,国内的海外相关产业即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只要构建健康的竞争生态,我们便能充满信心地预见,未来三到五年内,中国品牌的安保企业将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出色的实力。

(此研究成果将以连载形式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保险市场的中介机构依据合作对象不同,能够划分为直接保险中介和再保险中介,不过实际运作时,这两者的界限并不清晰。直接保险中介是直接联络投保人和承保人,接受投保人委派,提供风险评估或保险安排。它还可以细分为非人寿保险中介和人寿保险中介。
非寿险中介人员需要熟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特别是对相关领域的风险性质进行定性研究,以及运用数学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目的是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最恰当的保险计划。非寿险中介人员作为保险合同两方的沟通桥梁,促成保险合同的达成,并从保险公司获得劳务报酬。
保险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市场动态和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精通人寿保险、投资规划、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知识,通常还须具备法律常识。他们为个人和机构客户进行费率评估和最佳保险计划制定。保险从业人员为客户挑选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推动保险合同的签订,并从保险公司获得销售提成。
新《保险法》第28条有明确规定,保险人若将自身承担的保险业务,通过分保方式,部分转嫁给其他保险人,这属于再保险的范畴。按照再保险接受人的需求,再保险分出人必须书面告知对方,包括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部分,以及原保险的相关信息。保险中介机构与承保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站在承保公司的立场上,替承保公司与分保公司对接分保事宜提供代理工作,依据约定获得代理报酬的代理活动。再保险中介需要掌握保险行业的动态,对保险的经营手段相当了解,拥有较强的技术指导作用,能够为分保机构争取更优越的条款;同时要和大量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维持密切且持续的沟通,以便迅速获取有利的资讯,为分保机构争取更多的分保业务机会。实际上,许多重大的再保险项目都是经由再保险中介促成的。再保险业务具有显著的跨国特征,因此有效运用再保险中介机构非常关键,特别是对于规模庞大的保险项目的分摊工作更是如此。
二、中国保险经纪市场发展现状
2014年,国内保险中介机构数量为371家,较2013年同期增长了22家机构。全年完成业务收入84亿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14.6亿元,增长率达到了21.1%。
(一)经纪公司数量增加明显
根据最近四年的发展态势,保险中介机构的数目正显著增加。2014年,这类机构的总数达到了371家。在保险公估领域,只有2012年因为机构退出或合并等原因,其数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其他年份则普遍保持着增长的趋势。
图1 2011年-2014年中国保险经纪公司数量及营收状况
(二)保险经纪公司整体实力依旧较弱
到2014年为止,全国共有371家保险经纪公司,其中93家年收入低于一百万,占所有公司的26.1%。在这93家公司里,有24家年收入不足十万元,占比为6.5%。此外,所有保险经纪公司中,有141家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占比高达38.0%。
(三)保险经纪公司面临的发展问题
很多保险中介机构因为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制约,其业务方向与实际能力不符,错失了中介机构理应发挥的长处。
1、 与保险成为竞争对手
许多保险中介机构缺乏清晰的市场方向,同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相仿、职责相互渗透,因而变成了彼此间的对手,最终常常遭遇惨败结局。这些中介机构内部竞争白热化,主要因为它们没有形成独特的竞争力,只是一味地通过拓展人脉和维系关系来争取业务,而与保险公司相比,它们用于业务拓展的资金实力相对薄弱。
2、 无原则讨好保险公司
一些中小型经纪机构在强势保险公司的压力下,为了维持运营,不得不勉强依附保险企业,比如仓促寻求合作,完全忽视自身的经营宗旨与未来规划,造成合作期间双方难以互利共赢。保险公司独享利益,违规风险却由这些机构自行承担,结果多数时候会被保险企业淘汰出局,特别是在基层保险行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3、 营销方式存在缺陷
保险行业的销售策略普遍存在不足之处,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主要依赖投资人的业务和客户关系,规模居中的中介机构在市场拓展上效果不佳,过度重视宣传推广,同时缺少专业人才、技术支持以及实践经验,规模较小的中介机构普遍缺少市场分析工作,也没有制定出独特的竞争方案,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4、 缺乏保险经纪业务的专业人才
现阶段保险中介行业尚处萌芽期,其对于保险领域的推动作用,有赖于中介从业者的高超素养,中介服务的提供极度倚重优秀人才。这种优秀素养涵盖,向客户阐明保险条款与解决纠纷的技巧,辨别各家保险公司产品优劣的洞察力,以及梳理保险产品过往赔付记录的归纳能力等。因为保险中介行业的利润空间不大,导致这些中介组织在吸引优秀人才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三、“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保险经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
二零一五年,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受国务院委托)颁布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阐述了“一带一路”的发展蓝图。“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称,它横跨欧亚大陆,东面连通亚太经济圈,西面抵达欧洲经济圈。保险业发挥着风险防范和资金流转两大作用,这些作用构成了保险业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两项核心任务。
(一)中国企业海外利益存在大量保险需求
中国公司在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时,或许还会遭遇一些意料之外的非常规安全威胁。部分威胁能够借助风险管理措施预先排除,但也有一些威胁可能会持续存在。就保险角度而言,财产险、责任险、工程险、保证险以及意外险等险种,都可能成为中国海外企业的投保选择。
2014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到123120亿美元,同比提升了14.2个百分点,在过去十年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基本上都维持在20%以上。按照投资分布的地域划分,亚洲地区吸纳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69.1%,非洲地区吸纳了2.3%,欧洲地区吸纳了8.8%,拉丁美洲吸纳了8.5%,北美洲吸纳了7.4%,大洋洲吸纳了3.5%。
图2 近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中国在涉外工程项目和人力派遣领域,依据商务部掌握的数据,2014年,国内公司新承接的海外工程合同数量为7740项,签订的合同总额高达19175640百万美元,岁末驻外工作人员总数为408851名,在对外人力合作项目中,年末有596881名人员参与,全国范围内在外的各类劳务人员总计1005732名。受某些海外不稳定状况及商业状况影响,工程险、责任险、财产险和意外险的投保需求非常庞大。
(二) 中国保险经纪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责无旁贷
近来,保险领域纷纷组织多项关于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讨论会。国内众多保险公司,正以不同方式积极投身于服务“一带一路”的各项活动。中国人寿财险、劳合社、太平人寿、安联人寿、苏黎世保险、中国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华泰保险、大地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中华联合保险、阳光财险、永诚保险、永安保险、天安保险、AIG保险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响应着“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相关服务。此外,在订单生成环节、费用缴纳过程以及事故核定处理层面,均展现出多样化的革新举措。
保险中介的核心作用在于从被保险人立场出发,提供风险评估服务,并筛选出最合适的保障计划。因此,保险中介介入“一带一路”项目,是为了保障中国海外资产和公民生命安全。各类区域性的工程建设和企业运作,面临的风险种类各有差异,而对本国企业或项目的风险管控,最有能力的承担者就是本土的保险机构。从保险业运作角度分析,中国在海外的工程项目保险,最佳的处理模式是:风险责任由国内众多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其中部分或绝大部分均由中国本土机构负责。因此,中国保险中介机构需要积极投身于“一带一路”项目的风险管控工作中。
加入“一带一路”倡议,是保险中介机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开阔全球眼光的必要举措。保监会发布的〔2015〕91号文明确表示:从整体情况看,我国保险代理行业还处在起步时期,与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目标以及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的期望相比,仍存在明显不足之处。中国保险经纪公司存在显著不足,主要表现为缺少世界眼光和全球业务布局。因此,中国保险经纪人需要利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机会,切实迈向国际市场,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此研究成果将以连载形式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二、保险经纪服务“一带一路”建议
将保险纳入顶层设计,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融入“一带一路”规划之中
保险行业是市场化的风险控制与资金流转平台,将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关键支持与安全防护。依据“一带一路”全局部署,将有更多公司及个人投身于海外经济与社会进步事业,同时也会有更多公司及个人迈向国际,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活动。二零一四年,中国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货币交易总额抵达一万一千二百亿美元,这一数额占我国整体货币交易的四分之一比例。以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会形成更为牢固的合作团体和责任团体,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和这些国家能够实现强强联手,建立互利共赢的经济格局,保险是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保障,需要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展现更重要的作用。
保险中介机构须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国家,着重展开地域分布规划,确保业务覆盖面稳步提升
“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为保险中介开辟了更宽广的发展空间,并拓展了其全球视野。中国的保险中介需发挥自身行业特长,积累的业务经验,并与所在国的商会、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一带一路”保险服务规划。在当地,要与中国企业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能够选取部分邻近地区,单独组建海外业务单元,深入融入当地环境,提供精细化的在地化支持。
(三)抓好业务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
如今国内众多保险中介机构普遍遭遇困境:专业人才稀缺,即便成功培养出部分杰出从业者,也难以长期留住他们。保险中介领域强调以人为本,各类专业能力强的员工,特别是中高层风险管控人才,始终是核心资产。兼具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持续稳定经营具有决定性作用。如今,保险中介机构的人员构成较为混杂,在职业特点、业务能力以及职业品德等方面仍需提升,特别是直保中介领域。应当吸纳并培育保险领域的专业人才。此外,还需建立一套关于人员聘用与保留的绩效管理机制。
部分保险经纪机构难以留住杰出员工,主要因为企业缺少风险管理经验与业务沉淀,整体经营状况欠佳,导致员工流失率高。因此,保险经纪机构需要积极开拓进取,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吸纳并培育优秀人才,以便更好地支援“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中国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此研究成果将以连载形式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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