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储备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亟需的优秀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素质结构,根据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和陕西省选调生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贵校选调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3.年满18周岁(2007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
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放宽2周岁。
4.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院校录取时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毕业生须以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及所学专业报考。
5.能如期毕业,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工作。
7.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岗位应符合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班委及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入党程序不规范,高等教育阶段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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