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4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12名,驾驶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文秘写作、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陕西省户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年龄18-26周岁(1999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1日之间出生)。有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满2年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或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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