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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通知发布,简化考试流程减轻劳动者负担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1-22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李婕于1月16日从北京发回报道,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传来消息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一并印发此相关《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简称为《通知》,其目的旨在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时获取相关证书的负担,进而促进技能人才能够合理且顺畅地进行流动 。

据知悉,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达至某项技能类职业(工种)技能水准以及能力要求的凭证,在促使劳动者求职就业、保障关键岗位安全生产、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层面发挥了积极功效。伴随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升级步伐持续加快,技能人才流动性日益频繁且普遍。鉴于不同的职业技能证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管理实施部门以及评价标准规范并非完全相同,致使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之际,其所持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阻碍。

依照《通知》所明确的内容,需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之间可以互通且能够互认,对于那些已经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这三个部门之中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而言,当他们申请另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的时候,要是不存在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其他部门能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采用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者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办法简化其考试流程。

《通知》提出要求,需构建职业资格证书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机制,对于已经获取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作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者中级工水平,能够按照规定参与高一等级技能评价。与此同时,针对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统筹技能评价资源,探寻“一试多证”(也就是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得到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方式,联合展开技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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