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于北京,在1月16日发出电文(记者为邱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其目的在于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的负担,进而促进技能人才合理且顺畅地流动。
通知表明,需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对于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又或者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当他们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要是没有特别规定,其他部门能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采用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者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这样子的方式来简化其考试流程。
通知提出要求,需构建职业资格证书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机制,对于已然获取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者而言,把这视作与相应职业(工种)的初级工或者中级工的原有水平相当,能够依照规定去参与更高一阶的技能评价。与此同时,针对尚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为各地提供支持,使其能够统筹技能评价的各类资源,进而探索“一试多证”这种方式(也就是借助一次考试,成功同时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同开展技能评价、。
通知明确指出,需强化职业技能证书的监管以及服务工作,构建起完善的工作机制,此机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并且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促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所颁发的合法且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国范畴内实现通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要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在不同领域之间能够互通互认,依照法律法规做好本行业领域内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工作。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为依托,进一步把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健全完善起来,推动达成一网通查的目标。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7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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