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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参加须知 个人工作能力鉴定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4-0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济宁市要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此工作是为了做好相关事宜按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将以分区域、分批次、分情形的方式来开展,这里所说的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也就是以下简称的现场鉴定工作。现在就参加现场鉴定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进行通知,内容如下:

一、遵循“周密防护、适量多次”原则,在做好个人防护的这样一个前提下,现场鉴定工作在2023年1月10日开始进行,一直持续到2023年1月13日。

二、申报鉴定材料已全面截止。对于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依据“鉴定错时安排、现场严格防护、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来安排参加现场鉴定。为防止医疗卫生机构内出现交叉感染,此次鉴定不设置休息区域。鉴定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附件1的有关要求,依照附件2、附件3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就行,过早抵达无法进入鉴定区域)。现场鉴定结束后,要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不要人群聚集。

三、通常情况下,被鉴定者自行前往现场参与鉴定,以此将人员聚集的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如果确实需要他人予以协助,像是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或者是无法自行行动,又或者是因言语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进行交流的,那么被鉴定者可以由一名人员陪同前往。被鉴定者以及陪同的人员都需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整个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当处于等候、排队的状态时,必须自觉地保持一米的间距。

附件:1.现场鉴定指南

2.1月10日至12日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

3.1月13日济宁明仁眼科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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