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8日, 浙江证监局集中披露了2组、4份监管文书, 这些文书涉及中国银河证券、华源证券两家券商的分支机构, 以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
第一组里的那份文件, 是专门针对中国银河证券的, 而具体那一份呢, 叫做《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通过核查之后, 可以明确的是, 中国银河证券的台州银座北街证券营业部在存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环节的时候, 出现了没有完整保留相关记录的情况;此外, 营业部的部分员工还表现出一种合规开展业务时的那种意识不足的情形, 他们并没有很好地配合进行的现场检查这种工作, 上述这类行为都是不符合监管所制定的规定的, 这一点是非常确定的;另外呢, 浙江证监局也向外界指出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中国银河证券浙江分公司在它自己所管辖的这些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方面, 做得并不是非常到位, 或者说是在合规管控这一块, 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基于这一情况, 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该分公司开展工作, 并且会把相关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其次, 在同一天公布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银座北街证券营业部、伍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这一文件中, 内容显示, 上面提到的那个台州营业部, 在投顾业务推广的时候, 留痕这个方面存在缺失的情况, 还有员工不配合现场检查的这些违规情形存在, 这些事儿都反映出该营业地在合规管理上是有漏洞的, 伍涛因为这个营业部的负责人身份, 所以他对上面说的这些问题是负有责任的。
浙江证监局做出了决定, 要让那个营业部接受责令改正的措施, 同时还要让伍涛去接受这个措施, 并且把相关的记录记入到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之中。
第二组里面的监管对象那是华源证券, 这个事儿是这样的, 浙江证监局那里头披露过一个东西, 那份东西的名字叫《关于对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锦绣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经过检查可以发现, 华源证券温州锦绣路证券营业部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做得不够到位, 同时也没有能够对员工的投顾服务实施有效的合规管理, 此外, 还有部分员工在向顾客销售私募基金的时候做出了带有误导性质的陈述, 这就构成了违规问题。
浙江证监局觉得, 上面说的这些情况, 反映出他们营业所在内部控制还有合规管理这块儿, 出现了缺失不到位的情况, 然后从业人员的行为管控也失去了效果, 再者就是风险防控工作也不太够啊。
监管决定针对该营业部做出了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以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要求, 营业部必须在收到文书之后的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 在2026年10月到2027年9月期间, 需要每隔3个月就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以此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人员管理工作, 并且在每次检查结束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 向浙江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在同一天公布出来的《关于对刘景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里头, 说得非常清楚, 华源证券温州锦绣路营业部出现的上面所说的多个违规情形里面, 作为营业部的负责人,刘景峰应当对自己的责任承担相应的后果。
浙江证监局已经作出了决定, 要对刘景峰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而且相关的记录都会统统进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里面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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