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证券代码为600191,该编号为临2025-03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所有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完全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及完整性负全责。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们均出席了此次董事会集会。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举办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要求。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微信等渠道发布。会议本身定于2025年8月6日举行,地点位于公司二楼会议室,并将采用现场与会员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本次大会提名张志军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均参与了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过投票决定,与会董事全体一致同意,推选张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一职,并赋予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改组选举的程序,现对董事会下辖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作出以下调整:
1、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张志军、宋民松、倪元颖三人共同构成了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期与当前董事会保持一致,张志军担任主任委员的职务。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王鲁琦、刘建雷和宋民松三位,他们的任期与当前董事会保持一致,而王鲁琦则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调整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由倪元颖、刘建雷、张志军三位成员构成,其任期与当前董事会保持一致,倪元颖担任主任委员一职。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刘建雷、王鲁琦和刘福安共同构成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阵容,他们的任期与当前董事会保持一致,而刘建雷则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一职。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特别会议提前对这一议题进行了审查,并一致通过了相关决议,与会独立董事均表示赞同。
鉴于公司业务进展与实际运营需求,同时考虑市场动态及公司过往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成效,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算额度。详情可参考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张志军董事、宋民松董事、刘福安董事以及张文国董事,鉴于他们之间存在的关联利益,均选择在此次投票中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举行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三进行了审议。
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通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华资实业,证券代码为600191,编号为临2025-03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追加预计金额,目前正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定。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商业互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市场准则,对待所有业务伙伴一视同仁,确保了利益分配的透明性,且所有交易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的核心业务及盈利渠道与此次关联交易无关,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举办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集会,与会非关联董事共同审定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5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5-008)。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在2025年4月28日,公司举行了第九届董事会的第十四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所有非关联董事共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金额的提案》。相关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追加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5-021)。
本次会议将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执行审议流程。
2025年8月6日,公司举办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所有董事均参与了此次会议。在会上,关联董事张志军、宋民松、刘福安、张文国四位先生因利益关系而未参与投票。而其他非关联董事则一致表示支持,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提案》。目前,该提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进一步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追加事项之前,公司特意召开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项会议。会上,所有独立董事均表示赞同:经过严格审查,公司此次追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及业务拓展需求相吻合,且完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我们认可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额度的追加提议,并赞同将此提案提交给董事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三)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鉴于本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市场状况的演变,同时参照公司前期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状况,公司计划对与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食品”)及其旗下滨州满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宇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追加。具体事宜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在既定的总预算额度内,可根据具体状况,在中裕食品及其所辖的子公司之间灵活调配资金,实际交易的具体数额将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裕食品和满宇能源的相关信息,可在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中查阅,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编号为临2025-021。公告中“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部分,“(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了这些信息。
至本公告发布之时,中裕食品和满宇能源尚未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条例》第六部分第三条第三款的具体规定,
鉴于该公司与中裕食品均受同一关联的自然人进行管理,因此,公司确认中裕食品及其所掌控的满宇能源均属于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裕食品与满宇能源均系合法注册且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双方过往的交易协议得以妥善执行,显示出较强的履行承诺的能力。公司已与这些交易对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并遵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确保了双方的履约行为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通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确认中裕食品和满宇能源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裕维生物”)计划增加对满宇能源的燃料和动力采购,总金额预计为425万元;同时,也将对中裕食品的原材料采购进行追加,追加金额为3,709万元。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确定价格时,严格遵循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同时借鉴了非关联第三方交易的价格、市场普遍认可的价值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性价格进行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子公司裕维生物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必然产生的交易行为。
裕维生物的生产基地坐落在滨州市与东营市交界处的乡村地带,地处城市供水网络的末梢,工业用水在压力和流量上难以确保稳定,且缺乏供热设施。中裕食品较早前便入驻了山东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内设有自备水库和水处理设施。为此,当地的热电企业特地铺设了专供工业使用的蒸汽供热管道,并与中裕食品达成了工业供汽的协议。裕维生物依托中裕食品旗下的能源管理子公司,能够确保获取充足、安全且稳定的生产用水和蒸汽供应。
面粉和酒精作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原料和辅助材料,中裕食品的产品质量上乘。将中裕食品纳入供应商名单,有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原料供应安全性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从而对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大有裨益。
本次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互动中,秉持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待各企业一视同仁,确保了交易过程中的利益均衡,未发生任何利益输送的现象。
公司的主要业务和收入、利润并非来源于那些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这些关联交易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股票标识:600191 公司名称:华资实业 公告标识:2025-04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采取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双重投票模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股东们可在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段内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具体时间为上午9点15分至9点25分,以及9点30分至11点30分和下午1点至3点;而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则从上午9点15分持续至下午3点整。
(六)对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操作、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流程
对于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交易、约定回购交易等业务相关的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事宜,必须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提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集会审议并获批准,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享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中持有的同类型普通股以及同种类的优先股的股份数量之和。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投资者,若欲通过本所的网络投票平台参与股东大会的线上投票,可任选其一账户进行操作。完成投票后,即等同于其所有股东账户中的相应类别普通股和相应种类的优先股均已投出表达一致观点的投票。
对于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投资者,若他们通过这些账户重复参与投票,那么他们所有账户中相同类型的一般普通股和同种类的优先股的投票意见,将依据各类别股票和各品种股票的首轮投票结果来确定。
若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途径多次参与投票,则应以首次投票的结果作为最终依据。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的交易结束后,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名下注册的股东,均有资格参加股东大会(具体详情可参考下表),且他们还可以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委派他人代为出席大会并参与投票。需要注意的是,该代理人无需必须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若满足相关条件,需携带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应携带股东账户、身份证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而委托代理人则需出示授权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和持股证明来完成登记手续。
2025年8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以及下午2点至5点30分,为登记时间;地点则设在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接收,其邮政编码为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
联系人: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委托先生(女士)以我单位(或我个人)的名义参加贵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举行的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进行投票。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受托人在委托文件中需从“赞同”、“拒绝”或“不表态”三种立场中选定其一,并在相应选项前勾选“√”。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文件中未对表决事项给出明确指示,受托人可依据个人意愿作出表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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