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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股民速看!鸿博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登记指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8-2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权益受损者可以前往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进行登记,以维护自身权益:http://wq.finance.sina.com.cn/,关注新浪证券账号,或通过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亦可在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或新浪财经首页,均能找到相关服务。

根据现有报道,近期出现有投资者针对鸿博股份(维权)有限公司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该企业也被称为鸿博股份或公司,尚未登记索赔的股东们,依然有机会参与其中。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是13101200410820485,他提出,有两种类型的投资者,可能借助“新浪股民维权平台”主动报名要求赔偿,第一种是,在2024年1月11日到2024年4月12日之间购买了并且还持有股票的,不管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了;第二种是,在2023年4月4日到2023年11月20日之间购买了并且还持有股票的,不论在2023年11月21日之后是否卖出了。(赵敬国律师专栏)

审视此案,2023年11月17日,鸿博股份因为财务记录出现差错,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证监局)那里领到了一份提醒函。2024年4月15日晚上,鸿博股份公布了一项公告,内容涉及公司及部分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警示函,公告中提到公司近期领到了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份文件编号为《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15号)》。2024年8月30日,鸿博股份及其部分职员近期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文书,其中提及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合计减持鸿博股份10,553.51万股,该减持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此外,鸿博股份未能按期进行信息公开,触犯了《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准则》中的条款。因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有关人士实施发送告诫书的监管手段,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守信记录库中。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赔偿:首先,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购入并持有股票,不论2024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其次,在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购入并持有股票,不论2023年11月21日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维权组织发布通知,鸿博股份已经接到监管机构发出的告诫信,因此遭遇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利用“新浪股民权利维护渠道”自主进行权利登记。(鸿博股份权利维护通道)

维权条件:

有股民索赔成功吗__股民赔偿案件胜诉案例

鸿博股份: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购入且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无论于2024年4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在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20日之间购入且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无论于2023年11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补偿额度由司法裁决)

本文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所撰,其内容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并且曾经担任过高校教师。自200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他代理过上千宗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因而获得了处理各类争议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在证券争议、金融事务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他的专业能力尤为突出。赵敬国律师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一直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帮助,他成功代理了众多针对上市公司的索赔案件,其中一些案件已经取得了胜利,另一些案件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具体包括中安科、中兵红箭、步森服饰、中潜股份、奥瑞德、獐子岛、天神娱乐、抚顺特钢、飞乐音响、香溢融通、延安必康、欢瑞世纪、紫晶存储、泽达易盛以及安妮股份(维权)等公司的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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