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002350,证券名称北京科锐,公告编号2025-08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涉及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动事宜,具体为转让其51%股份,现就相关事项进展进行公布
本公司及董事会所有成员确认披露信息无误,内容真实可靠,细节齐全,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言论或关键信息缺失。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该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并批准了《关于卖出控股子公司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提案》。这次股份出售结束后,该公司将不再拥有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杭州平旦,的股份。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公司于2024年9月已经收到杭州青木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初始股权转让款项429.53万元人民币,该款项是该公司支付的第一期转让费用,青木元是受让方;公司于2024年9月同样收到陈兆华支付的初始股权转让款项122.73万元人民币,该款项也是其第一期转让费用,陈兆华是受让方;公司于2024年9月还收到杭州青宜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144.378万元人民币,该合伙企业是受让方,其支付的是全部转让费用。杭州平旦在2024年10月14日已经办妥此次股份转换中相关的股权转移手续,同时完成了接收方股份的质押登记工作。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选定的公开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公布的《关于让渡控股子公司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通告》(通告序号:2024-069)、《关于让渡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执行情况及实现工商注册变更的通告》(通告序号:2024-075)。
依照股权转让合同规定,青木元与陈兆华须在杭州平旦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后12个月之内,向企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项。到目前为止,企业已经收取青木元支付的二期股权转让款100万元人民币,尚有312.675万元未到账;同时收到陈兆华支付的二期股权转让款117.9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过户资金交付情况,促使青木元将未付金额支付给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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