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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来源:渭南人才网 时间:2026-03-22 作者:渭南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程序调整及面试公告》等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参加面试考生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表)。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8:30

(二)集合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广场1号门前广场

(三)体检标准及要求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未被认定合格(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医院未认定体检合格的,则视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三、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2026年3月25日—27日

(三)考察内容: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修养、社会信用、工作态度及专业履职能力等情况,并复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放一页),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首页及本人页放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份;

4.个人自传及述职材料一份。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及遵纪守法情况;

5.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一份;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请于2026年3月27日17:00前送交至安康市人民检察院912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便于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请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察。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咨询电话:0915-8185989,0915-3336612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2.体检温馨提示

3.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docx

附件2:体检温馨提示.docx

附件3: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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