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建发〔2025〕104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西安市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29-87613413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3日-5月19日
公示名单:莲湖区资格复审人员公示名单2026011.xlsx
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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