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无诈单位”申报验收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委办公室复审等环节,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长兴县中医院等6家单位成功入选全市卫健系统首批“无诈单位”。
接下来县卫健局将继续加强反诈宣教力度、广度和效度切实保护好系统干部职工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提升全员反诈“免疫力”-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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