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长兴公安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我县某酒店175个房间内发现假冒“KOHLER”品牌卫浴产品。“假冒注册商标这种行为既欺骗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严重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经济利益!”

获悉线索后,长兴公安高度重视,侦查中心提前介入线索侦查,同时会同县市监局和相关部门对该酒店内所有卫浴产品进行鉴定。经鉴定,发现该酒店内房间和公用卫生间内的“KOHLER”品牌卫浴产品均为贴牌假冒产品,价值50万余元。

时机成熟,4月1日,县局侦查中心会同水口所、画溪所经连续作战,先后奔赴杭州、广东等地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伟(男,32岁)、姚某华(男,40岁)、陈某心(男,35岁)、范某子(男,32岁)、陈某兵(男,32岁)、黄某钿(男,36岁)等6人,现场扣押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物,手机、电脑、账目、激光打标机等涉案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伟等人对其生产销售假冒卫浴品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伟学校毕业后,经营着一家小品牌卫浴店,没有知名度,市场认可度低,销售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多年的生意经告诉陈某伟,要想有市场,产品的知名度非常重要。
陈某心、范某宣、陈某兵三人在明知为假冒“KOHLER”产品的情况下,仍通过黄某钿介绍向陈某伟定制购买,并出售给浙江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员姚某华明知为假冒“KOHLER”卫浴产品,为谋取利益,将该假冒产品销售并安装在长兴县某酒店内。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商品的犯罪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办案民警朱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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