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音乐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荣获省、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5.音乐教师具有初、高中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文字能力: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文案撰写能力, 能熟练撰写通知、报告、总结等各类文书。
2.办公技能:熟练掌握视频拍摄、图文处理、视频剪辑技能。
3. 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人沟通,能有效协调学校各部门及外部单位的工作对接。
4.组织与执行能力:能协助组织会议、活动,高效执行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条理清晰,注重细节。
1.了解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熟悉学校教务管理和学生德育工作的基本流程。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及教务管理系统,具备基础的数据统计和报表制作能力。
3. 能协助组织教学检查、考试安排、教师沟通等事务,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一)报名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投送简历时间: 即日起---2025年8月17日17:00。 2.简历及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8月13日至18日。简历经过初步审核后,我校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到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 由学校组织专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式采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 考察通过人员,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由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西安市灞桥区纺建路151号
发至邮箱1662392623@qq.com,邮件命名格式如:初中语文+X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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