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音、美、体专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应聘须知: 录用后缴纳社保,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直接联系幼儿园咨询。 联系电话:常老师 152894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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