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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禁”进行时!长兴今年继续开启“静音”模式

来源:渭南人才网 时间:2023-01-13 作者:渭南人才网 浏览量:

2018年6月1日开始

长兴全县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

2023年,我们依旧坚持“双禁”!

全域、全时段

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说NO!

春节期间也!不!例!外!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长兴公安深入辖区企业、大型商场、

小区(村)、沿街店铺等地以多种方式

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

(下拉查看更多信件内容)

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安全、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切实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01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环境和噪音污染,而且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亡等治安灾害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罚。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2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第36条第3款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劝阻、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

1.非法储存、运输、违规燃放:110;

2.非法销售:0572-6256866。

安全、文明、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崇尚文明,为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富美长兴”做出应有贡献!

长兴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

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公开信

实行烟花爆竹全时段、全县域“双禁”

这既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需要

也是提升城市文明的需要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能否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禁放的是烟花,绽放的是文明

目前长兴并未

放开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

《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部分来源:长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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