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查志远、实习生刘曦报道,据人民网江苏频道、新京报等媒体讲,婴童护理品牌戴可思,在其儿童唇膏宣传里使用“食品级”表述,涉嫌违反《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被当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随后,企业对外致歉,还撤回了相关宣传内容。
这可不是该品牌头一回因宣传方面的事儿遭处罚。之前,戴可思旗下好些产品曾经因为虚假宣传“孕妇能用”“根源修护”这类内容,被监管部门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而受到处罚。
看向整个行业,有部分儿童化妆品,曾因为过度夸大安全属性,还滥用专业概念,从而被点名要求进行整改。而这种概念“踩线”的情况,并非是首次发生。
二零二二年,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公告,针对“小金盾”标志给出提示,“小金盾”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在其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仅表明这个产品归属于儿童化妆品范畴,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已然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是质量安全已得到认证。
有关部门明确禁止的那种表述,为什么还会再三地出现呢?究竟是个别的失误情况,还是营销逻辑它自身出现了偏差呢?
从规则方面来看,“食品级”并非是用于营销的修辞手段,反而是明确的法律所禁止进入的区域。《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予以规定,儿童化妆品的标签不能够标注“食品级”“可食用”这样的词语或者与食品相关的图案。国家药监局也曾经指出过,“‘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也就是说,这类表述不存在模糊不清的空间,更不是那种能够在其中来回游走的灰色区域。
此外,“经口无毒”并非等同于“食品级”,经口毒性测试仅是化妆品安全评估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降低误食风险,它的标准跟食品安全体系不一样,然而在营销语境里,这类术语一旦经简化传播,极容易被消费者理解成“能够吃”或者“接近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普通家长来讲,这种概念的混用,本身就有着显著的误导性。
更加值得予以警惕的是,与之相似的问题再三出现,极难凭借一句“推广人员理解出现错误”轻易敷衍而过。
从探索查找那页面,直至商品详细情形,从各异产品,到不同平台,再三踩越过界限,好似是一种针对合规边界的试探行为。
营销不是不可以创新,然而其边界终究得确凿清晰。企业确实拥有强调产品优势的权力,只是绝不能够把它构筑于概念混淆的基础之上。合规可不是单单只停留在事后进行撤回、致以歉意就成了的,更关键的是要切实体现在事前就展开审核,严谨地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里头。
不是营销概念的试验田是儿童用品,“食品级”不是卖点,反复试探法律底线的工具更不该是“食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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