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的行为, 要进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又有监管的重磅举措实施了。
6月18日, 主动将热点标签贴于前期的电科数字(600850.SH), 这些热点标签有“商业航天”、“卫星互联”、“星载计算”等, 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公司被警告, 还地处以200万元罚款, 时任董秘也被警告, 并且处以100万元罚款。
昨日, 证监会主席吴清于陆家嘴论坛表态, 要严查严处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的行为, 甚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径, 还要强化对实控人、独董、董秘等“关键少数”的行为约束, 持续完善各方归位尽责、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据第一财经所知晓的情况来讲, 在最近这段时间之内, 监管方面对于上市公司去蹭热点以及炒概念的行为, 展开了严格仔细的检查与惩处, 而且查办的速度呈现出越来越快的态势, 电科数字属于这一轮打击蹭热点行动当中的“闪电战”典型案例里面的其中之一。
自愿披露不得误导
电科数字, 在过去半年当中, 其股价有了显著变化, 经历了极为剧烈的波动过程。股价起始于去年12月初, 当时处于25元左右的价位, 随后开始呈现上涨态势。一直上涨到今年1月12日, 达到了最高值, 触及35.98元/股, 在此区间内, 涨幅超过了40%。
在1月13日的风险提示里, 该公司表示, 已留意到公司股票被归入“商业航天”以及“人工智能”概念, 当下,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含括数字化产品, 还包括行业数字化, 另外还有数字新基建这三大业务板块, 并没有出现重大的变更。
该公司另外表示, 在前期的时候未进行商业航天业务, 在2025年研制出了智能计算、星载通信等数量不多的卫星通信产品, 在2025年这个业务的订单大概是390万元, 在公司整体业务当中所占的比重小于0.1%, 并且后续的发展存在较为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于AI产品以及应用的情况, 该公司前期投资者交流记录当中所提及的进入量产阶段的AI产品, 乃是公司所研制的国产智能推理终端产品, 其处于小批量交付阶段, 并没有形成大规模销售, 在2025年订单大概是1000万元。公司的智弈智能体系统等产品以及AI应用服务业务在2025年订单约3000万元, 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还没有形成大规模销售。在2025年的时候, 上述业务有着约4000万元的订单, 相较于公司整体业务而言, 其占比还不足1%, 并且该业务对于公司经营业绩并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不过在未来其发展存在着不确定性。
随后, 该公司的股价开始了持续下跌, 这种下跌持续超过了3个月时间, 待到4月3日的时候, 股价已经跌到了22元附近, 前期所取得的涨幅此时已全部被抹平了。
时间为4月4日, 这家公司收到了由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过调查发现, 在2025年12月17日至31日这个时间段内, 该公司的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3次上证E互动信息当中发布了这样的内容, 提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 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这三类产品, 还提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 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个简称叫柏飞电子, 它是电科数字的全资子公司, 就这样的关系。
上海证监局在进行认定之后表示, 上面提及的那些自愿披露出来的信息, 没办法确切、全面, 存在着误导别人去陈述的情况, 还有遗漏风险提示这类情形。
同一日, 那家公司乃是因涉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从而被证监会予以立案处理。紧接着, 那只股票于4月7日这般直接就出现了跌停的状况, 并且在5月16日的时候收到了处罚告知书, 被监管判定为发布了具有误导性的信息。
依据告知书, 电科数字没能确切、完备地披露柏飞电子于相关产品开发里真实的参与状况、产品所处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所占比例较低、后续发展存有不确定性等情形, 从而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具有误导性。
6月18日的晚上, 那家公司发布公告说, 自己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且还披露了监管调查的更多具体细节。
被上海证监局发现, 电科数字声称于卫星互联网领域所提供的三类产品, 实际上是柏飞电子为客户搞特定研究而给出的产品, 其后续发展有着较大不确定性, 该产品收入在公司整体业务当中所占比重不到0.1%。在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里, 软件和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没关联, 硬件选型以及设计基本由客户自己负责, 相关技术成果归属于客户。电科数字声称, 已成功搭建起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体系之所指, 乃是柏飞电子所交付的产品当中, 运用了国产化元器件, 并且, 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相比, 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电科数字此次遭受处罚, 所涉及的其中一项法律规定是《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该款项内容清晰表明: “除依据法律所需加以披露的信息以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自愿披露同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但绝对不可以与依照法律所披露的信息产生冲突, 也绝对不可以误导投资者。”。
董秘履职须谨慎
此次与电科数字一同被罚的,是该公司时任董秘侯志平。
自2013年3月起, 侯志平担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兼任副总经理, 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 负责审批案涉信息的发布然而, 其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属于电科数字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一财经留意到, 此次对董秘责任予以追究, 其主导依据, 指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里的办法是证监会令第226号里所规定的。该办法的第四条中明确表述为: 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需要忠诚且勤勉地去履行相应职责, 以此来确保所披露信息具备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做到及时且公平。
4月29日,侯志平离任,电科数字聘任江经亮为董秘。
然而, 辞去职务以后, 依然没能避免遭受处罚。《证券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的第三款当中明确指出, 发行人的董事成员, 以及各个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都应当确保发行人能够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且这些被披露出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于申辩阶段的时候, 侯志平向监管部门提出过, 在主观层面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那种过错, 于客观方面已经做到勤勉尽责了, 案涉信息披露之后股价并未出现异常波动之类的情况, 请求免于处罚。
上海证监局最后认定, 电科数字没有准确且完整地披露实际参与情形、开发阶段、收入占比低以及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状况, 具备误导性。并且, 侯志平身为公司当时的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 对于案涉信息发布不妥当负有相应责任。
最终,上海证监局对侯志平作出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当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积极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 资本市场的首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也于5月24日正式开始实施了, 身为监管部门用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所在, 董事会秘书的角色也将会受到更为强烈地关注,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也需要更加忠诚、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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